第214章 认干哥-《唱出元代青花瓷,我的音乐能成真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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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但有一个前提,就是谢春城必须全款买房,不能贷款。

    就是因为搞不懂,开不下去了,她才要转店的。

    和荆山一样,谢春城也挺喜欢周董的。

    直接把房子买过来,未来可以免去租房和续租的烦恼,他可以一直在那开店。

    那房主听说谢春城有意卖房,当然乐意卖他了,房主就是急用钱变现,卖谁都不一样。

    莫莫给那店装的太“粉嫩”了,明显了很多心思。

    但想到这店的位置实在太好了,太适合做他的什么什么烧烤连锁1号店了。

    莫莫要是不租了,他们可以直接解约。

    那时,没准还能招莫莫当他们奶茶店的店长呢。

    价格都是两百万一间。

    荆山给他批了一千万的公款。

    他想把莫莫给赶走,他好卖房。

    在聊天中得知,莫莫从大学一毕业后,就响应国家号召,出来自主创业闯荡了,挺不容易的。

    莫莫没想到上大学时贪嘴吃出来的缘分,会对她有这么大的帮助。

    他自己还有三百万的“工资”,都没怎么呢。

    一听房主这么说,莫莫大概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了。

    那间店他给莫莫留着,还按原来的租房合同走就行。

    到时候再重新装修就不可惜了。

    莫莫这才明白社会有多险恶。

    房主耗不起那个时间。

    谢春城另外两家店都在同一条街上。

    未来大家一起开店,谢春城可以罩着莫莫。

    房主居然不同意莫莫把店转给谢春城开烧烤!

    房主愿意把押金和剩的那半年店租都退给莫莫。

    房产交易以后,应该就没人再找莫莫的麻烦。

    他们这个年纪的男人,都是听着周董的歌长大的。

    于是一拍大腿,他决定冒险接这店!

    要不是急用钱,这房主真不想出手这种拥有稳定租金、永远不愁租的热门商铺。

    后来谢春城替莫莫和这房主交涉——

    后来进入淡季,就更谈不上影响人家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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