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但有一个前提,就是谢春城必须全款买房,不能贷款。 就是因为搞不懂,开不下去了,她才要转店的。 和荆山一样,谢春城也挺喜欢周董的。 直接把房子买过来,未来可以免去租房和续租的烦恼,他可以一直在那开店。 那房主听说谢春城有意卖房,当然乐意卖他了,房主就是急用钱变现,卖谁都不一样。 莫莫给那店装的太“粉嫩”了,明显了很多心思。 但想到这店的位置实在太好了,太适合做他的什么什么烧烤连锁1号店了。 莫莫要是不租了,他们可以直接解约。 那时,没准还能招莫莫当他们奶茶店的店长呢。 价格都是两百万一间。 荆山给他批了一千万的公款。 他想把莫莫给赶走,他好卖房。 在聊天中得知,莫莫从大学一毕业后,就响应国家号召,出来自主创业闯荡了,挺不容易的。 莫莫没想到上大学时贪嘴吃出来的缘分,会对她有这么大的帮助。 他自己还有三百万的“工资”,都没怎么呢。 一听房主这么说,莫莫大概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了。 那间店他给莫莫留着,还按原来的租房合同走就行。 到时候再重新装修就不可惜了。 莫莫这才明白社会有多险恶。 房主耗不起那个时间。 谢春城另外两家店都在同一条街上。 未来大家一起开店,谢春城可以罩着莫莫。 房主居然不同意莫莫把店转给谢春城开烧烤! 房主愿意把押金和剩的那半年店租都退给莫莫。 房产交易以后,应该就没人再找莫莫的麻烦。 他们这个年纪的男人,都是听着周董的歌长大的。 于是一拍大腿,他决定冒险接这店! 要不是急用钱,这房主真不想出手这种拥有稳定租金、永远不愁租的热门商铺。 后来谢春城替莫莫和这房主交涉—— 后来进入淡季,就更谈不上影响人家了。 第(2/3)页